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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继承

女方离婚想带走孩子,男方不同意,该咋办?

 

发布日期:[2016/8/8 20:59:43]   

 
 

网友咨询 泰安宁阳律师:假如我们离婚的话,我必须带走儿子,其余我能得到什么?老公的住房,车子,名字全在公公名下,老公现在无业,无存款,我们有一个儿子。

宁阳律师答:首先,你们离婚小孩是需要协商抚养权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小孩的抚养权给你的话,那么你们之间达不成协议还需要去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老公的房产、车子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该财产就属于他父亲的。

最后,离婚时有共同财产的就可以分得共同财产,对方如果存在过错,比如重婚、家暴、遗弃虐待子女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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