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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律师:贿赂罪与合法居间行为有哪些不同点

 

发布日期:[2020/7/13 21:51:22]   

 
 
不纳贿、不纳贿,穿针引线也会犯下引见贿赂罪,许多人对此并不理解。业内人士说,引见贿赂的效果很坏,立法的企图便是不让纳贿和纳贿行为容易结束。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宗那生说,引见贿赂罪,在我国1979年的刑法里没有,后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了有关惩治贪心罪贿赂罪的补偿规则,里边触及到引见贿赂行为。在1997年的刑法里正式规则此行为的罪名。引见贿赂罪最重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虽然列入刑事违法类别,但判罚是最轻的。

贿赂罪与合法居间行为的边境,首要差别有三点:

1、从行为人的片面内容上差别。引见贿赂罪的行为人在片面上具有引见他人从事贿赂行为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两边具有纳贿、纳贿企图,而故意从中引见,借以不合法获利或获取其他利益;而合法的中介活动,行为人的片面企图是希冀经过居间引见,使经济活动中的某种合法经济生意或协作项目得以结束,而居间人从中收取必要的报酬。

2、从行为的性质上差别。辨明引见行为所指向的目的是从事违法活动的纳贿、纳贿两边,仍是停止合理经济活动的生意两边。若被引见的两边的经济交往联络表现的是权和钱的生意,则该引见行为便是引见贿赂的性质;假设被引见的两边经济交往活动是表现等价、有偿原则,两边处于相等的法律位置上的经济联络,则该引见行为是合法的居间活动。

3、从行为的成果上停止差别。前者具有严峻的社会损伤性,其引见贿赂的行为的胜利必定要对某一违法违法活动的结束起到促进效果。而合法的居间活动不具有社会损伤性,相反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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